更新时间:2022.10.19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
驰名商标的定义是:由国家商标局根据当事人申请,官方予以认可的一种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类型。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行为人的驰名商标若是被恶意抢注的,处理方式为: 1、在商标初审公告的时候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注意商标初审公告只有三个月,只有在这期间才可以进行异议。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3、直接向人
侵权驰名商标的,一般会这样处理:侵权人需要作出侵权赔偿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
驰名商标被侵权的,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具体如下: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驰名商标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 3、近三年来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者服务的主要经济指标;
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根据以下条件: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申请驰名商标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证明有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相关材料; 2、证明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相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历史和范围的相关材料; 3、证明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有以下途径: 1、商标所有权人通过自行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根据法律规定,主动认定驰名商标; 3、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驰名商标另类申请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