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侵犯商业秘密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于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两个量刑档次。因此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不符合刑事自诉条
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其实施的行为为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应通过以下要件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特性一般包括:秘密性、价值性、市场竞争性、合法性等。 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具体如下: 1、依法设立保密制度,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 2、对内开展保密培训,加强保密意识; 3、商业秘密的其他保密措施。
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是指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与实用性的理解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或者竞争优势。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与实用性的理解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或者竞争优势的性质,而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
商业秘密的密级划分原则是:有充分的保护,降低成本、容易实施。密级划分少,容易划分,容易对不太重要的商业秘密保护过度因为商业秘密数量多、种类繁杂,导致保护成本高;密级划分多,不容易划分,需要对应密级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确定详细的等级标准,保护
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
确定竞业限制的商业秘密的办法:如果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就能认定为商业秘密。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维权: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 3.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