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首先是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
用人单位没买工伤保险,职工死亡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出了工伤保险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标准赔,职工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之后,根据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赔偿;并且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
工伤职工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除工伤医疗费外,其他工伤待遇均应赔付给工伤职工个人(工伤医疗费应支付给垫付药费一方)。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工伤鉴定结果下
经劳动能力鉴定为8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8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标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级进行划分,伤残等级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决定赔偿金额,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一定要申请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
工伤劳动者只有达到了一定的伤残等级,才有权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没有辞退工伤劳动者的权利,否则就算是非法解雇。工伤劳动者辞职后要求赔偿的,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会有差别。支付主体会按所在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