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挪用资金处理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给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金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或者不
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形下的优先购买权有以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只能进行股份转让,由原股东愿意购买的人接受这一部分股权,价格由双方本着自觉自愿的精神协议解决。如果原股东无人愿意购买,他可向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出售这些股权。交易结束应到当地工商局登记变更。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 1、《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具有法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2、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资格的继承方式如下: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司办理股权继承。 3、公司在审查资料完毕后,应当将继承人姓名、住所及继承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
隐名股东退出撤资的方式:若其隐名行为不违法的,则应当认定其享有股东权利,即可以通过与显名股东订立转让相关财产权的协议退出撤资,若其隐名行为违法的,则应当认定其不享有股东权利,即无需退出撤资。
股东出资不实维权如下: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追缴出资,满足条件的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隐名股东一般无需退出投资。因为法律并不承认隐名股东享有公司股权,但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生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该合同,解除代持关系。
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股权转让; 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
股东实缴出资的证明: 1、公司章程,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 2、出资证明书,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 3、股东名册。 4、工商登记。
只要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或全部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必须要经全体股东大会过半数同意。这就是说,只要双方合意,股东之间就可以相互进行转让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