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先后顺序。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行政复议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的方式是收到复议决定起或复议期满起十五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时效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1、行政复议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
行政复议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期限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复议后诉讼的,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
1、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纷争解决的机关不同以及依据的程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存在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首先要求行政机关避免自身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以及公开相关行政决定的信息。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需要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