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一)性质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二)受理机关不同。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进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属于行政行为范畴,所有流程均在行政系统内进行;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
两者的区别是: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先后顺序。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纠纷的一种重要救济措施,如果行政复议还解决不民纠纷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 (2)审理机关不同。前者人民法院,后者复议机关; (3)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不同。前者仅限于合法性审查,后者全面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
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将行政复议规定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的,则当事人可以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如果法律、法规有限制性规定的,则当事人只能按其规定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1、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纷争解决的机关不同以及依据的程序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主要体现为:1.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2.目的和作用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都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可以在行政复议结束,复议决定作出之后,由不服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定义不同:行政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2.程序不同:相比复议区别在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拿立案监督程序来说,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