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主张。法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因为只有一个侵权行为,也只存在一个侵害事实,如果主张违约责任,则不能主张损失。
违约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可以同时主张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
买卖合同中违约金和损失二者可以同时主张,但要符合条件才可以。 (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两者不能同时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以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违约损失为依据进行约定,如果受损方能够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会导致违约方对于一种违约行为,承担过重的责任。
违约金与损失不能同时主张。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即当约定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时候,守约方没有请求增加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主张。
承揽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不可以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是通过约定来主张的违约责任,双方没有事先或事中约定的,就算对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守约方也不能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但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还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
(1)建设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实际使用,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属于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发包人以此为由要求拒付或减付工程款的,对其质量抗辩不予支持,但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除
违约金与损失赔偿能同事主张。但考察两者的适用关系,应区分以下情况: 1、未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2、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当事人未要求增加违
能按违约责任主张人身损害。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可以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适用其中之一。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主张。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为只有一个侵权行为,也只存在一个侵害事实,所有主张违约责任的就不能主张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