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为一年。若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45日内作出,自医学会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开始计算。医学会作出结论后,应及时交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需及时送达当事人。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效有一定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时起算
《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有时间限制,时间限制为3年。也就是说,当事人遇到医疗事故想要进行诉讼的,需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在3年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不然义务人可以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这个期限是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截止。
一般来说此时效是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要是损害结果在多年后才发现的话,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是超过20年的话法院将不会保护这个权利,鉴定已没有实质意义。因此,在知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申请两次。如果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若对第二次鉴定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