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同时触犯2个罪名不一定会数罪并罚,一个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才会数罪并罚。
主犯数罪并罚时,有漏罪的,即在判决宣告以前实施而未被判决的犯,应适用'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有新罪的,即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期间所犯的罪行,应适用'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1。吸收原则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数罪的,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最高
数罪并罚是指对两个以上犯罪的犯人,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一定原则判决执行的刑罚。数罪是指一个人犯了多少罪。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在判决宣告之前犯了多少罪,但在判决宣告之后,在刑罚完成之前犯了新罪,也是数罪
1、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加重是《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根据《刑法》规定,当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时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 限制加重原则中的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总
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所应遵循的准则。 1.一人所犯数罪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即数罪中其他各罪所判处的刑罚,由于被死刑或无期徒刑所吸收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
判刑后的罚金由被告缴纳,被告缴纳罚款不方便的,由近亲属代缴。罚金的缴纳方式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凭借罚金的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交,银行出具回执,将回执给法院,并且当事人保留一份。罚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