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败诉的法律后果: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根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如果不予受理的,将在五日内答复,七日内会通知已移送。对一般性问题,将在正式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答复复议决定。有特殊情况的,最多在九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
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下达一般是在立案后60天,如果案件复杂,可延长1个月。如有复议中止,则分情况而论,具体可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41、42条的相关规定。如对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后不能再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是对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但是当事人如果已经提起诉讼的,不能再申请复议,因为行政诉讼也是对行政复议的救济程序。
行政诉讼后不能再提出行政复议,只能先复议后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举证期限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的十日内。此时被申请人应当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作出期限法律规定一般情形是六十日,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能少于六十日,也可能超过六十日。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超出期限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提起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