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到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
房屋析产或分割手续这样办理: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房产过户。
结婚登记需要如下手续: 1、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提出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
离婚登记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应当检查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说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内容; 5、双方自愿离婚并同意子女抚
同一财产进行了重复抵押的,也就是将同一财产向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了抵押,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也就是在先办理抵押的债权先进行清偿,然后再清偿在后办理登记的债权;
受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为了简化程序,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另根据该条例第4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
抵押人若需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只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已设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被保全的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被保全的房产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产,应在申请人主动解除保全或保全到期后进行抵押。
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 1、担保的债权数量不同; 2、担保债权发生时间不同; 3、在设立时,确定的担保内容不同; 4、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相比更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
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由男女双方携带本人的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