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受害者是指受侵害的一方(包含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在新闻与法律条律中较为多见,但还没有较明确的定义。“受害者”一词虽常见于新闻与法律法条中,但并不专指构成刑事案件的侵害,任何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都可以称之为“受害者”。
小事故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公诉案件会给受害人判决书。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判决书是不会送达给被害人的,因为被害人不是诉讼案件当事人。法律规定,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
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十分重要的。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
受害人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会的。判决书应该送到受害人的手中,这个要给受害人看的,因为这个和他的案件息息相关,知道结果后,如果受害人觉得判决不公平的那么可以找的律师进行申诉的。
刑事诉讼法中受害人抗诉的方法有一种,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其他类型的抗诉是检察院自身提起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只解决程序问题,目的是告知有关公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拟提起的自诉案件不属法院应受理的案件,并非对公民的实体权利做出裁判,不属于裁判文书,对此无上诉权。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有关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决定不予受理你的自诉时存在受贿或者渎
女职工权益受侵害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停止侵害;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程序如下: 1、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3、立案庭受理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