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对妇女实施强奸,即使未遂,公安机关也会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提起刑事案件,除非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否则不会撤回案件。即使受害人要求撤回案件,公安也不会撤回,因为刑事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取决于受害人是
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强奸未遂的会判刑,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 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是未成年人会减轻处罚。
强奸未遂案件不能在公安处撤销案件。这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就决定撤销案件,受害者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
强奸未遂案件在公安那里不可以撤案,因为这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就得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是不能撤案的。但个案有个案的特殊情况,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强奸未遂司法机关撤案了的,说明有可能不会构成犯罪或者构成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用追究刑事责任,既然案子都已经撤掉了,就不会对行为人判刑,也就不存在从轻处罚的问题了。
强奸未遂的类型包括: 1、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1)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 (2)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
强奸未遂需要以下证据: 1、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但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物证; 2、书证,如被强奸者向他人描述的书信等; 3、证人证言,即知情者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强奸案件的相关证词; 4、被害人陈述
猥亵和强奸未遂的区别如下:1、犯罪目的不同,强奸未遂的目的是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猥亵罪是对女性进行侮辱,以刺激或满足性欲;2、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