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如果没有按时开工并且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没有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
土地上的闲置费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闲置、荒芜耕地,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土地,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土地征收闲置费的具体规定为:超出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超过一年还没有动工开发的,可以依法征收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要求缴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如果土地满两年年未动工开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
土地上的闲置费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闲置、荒芜耕地,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土地,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闲置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回收。
国家非常重视对耕地的保护,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
农村闲置宅基地收回补偿,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货币补偿,也就是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2、产权调换,也就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3、结合型补偿,也就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主要有: 1、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市、县级政府之后,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公告内容应当包括:“(1)
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