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1、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3、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定继承人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需按照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远近和血缘关系确定。即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中规定法定继承人顺序的如下: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取消法定继承人继承权有以下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同一个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定继承人可通过如下方式放弃继承:一般需在继承开始后,财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作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上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无法定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那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死者生前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