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企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
破产企业的职工,国家也规定必须要到适龄的退休年龄才可以退休,没有特别的优惠政策。除非是国家政策性破产,才可以提前退休。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干部六十岁、女干部五十五岁、女职工五十岁。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五十周岁
1、内涵不同。企业破产改制是政府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职工生活、就业、社保等社会问题的过程。企业破产是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2、性质不同。企业破产改制,是企业为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
企业破产重整由债务人住所地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管辖法院的级别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级别来决定。县、县级市或者区的机关登记的,由基层法院管辖。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比,如共破产清算的诉讼费用、聘任破产管理人的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管理人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没有完全履行的合同产生的债务。 2、破产人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补偿金等。 3、破产人没有完全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专属管辖能否约定仲裁 专属管辖是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有二: 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
由于继承遗产产生纠纷从而提起的诉讼,一般会让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以下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会进行管辖;2、由于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
根据《企业破产案件规定》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对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相关内容如下: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公司无办事机构的,可以申请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