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实际履行人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实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合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本旨的情形。合同的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条件: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行为可归责于债务人。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
合同履行的履行地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
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一般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定作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特定物进行加工、交付加工物,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是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