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1.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并指定特殊保护区域。2.基本农田保护区
违法。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持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 要回发包的基
由于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般不得变更。但如果涉及到基本农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审批手续,审批之后具体的建设项目用地还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永久基本农田包括: 1、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3、蔬菜生
农村田地不可以继承,只能继承田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因此也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的使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田地。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发包方一般为所在地的村委会。如果是从其他村民处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应与原土地承包权人签订合同,而且签完后其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农村山地承包合同允许继承,但需要在法定条件下继承。法律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依照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承包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得的承包收益,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来对该收益进行继承,但是要注意继承人必须是在承包经营权的经营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承包到期的,那么继承人不可以对承包经营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