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如果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一般不可以进行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继承,即使房屋设立了抵押权,依然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可以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要对该房屋进行转让,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租赁权不可以继承。承租人去世后,租赁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承租。
1、可以继承,但是继承人如果处分该房产,则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继承后还要还贷。 2、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
不需要公证。公证并不是使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只是公证后的遗嘱的效力会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所以遗嘱不是必须要公证,但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
房子设立的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
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 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收契税需要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分别予以确定。 (1)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
同居关系没有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只有法定配偶才能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即使该法定配偶没有共同居住。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也不代表拥有了婚姻关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才具有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