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外国人和中国人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
外地人在外省的离婚方式:如果异地居住满一年的,一方可以向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尚未居住满一年的,只能向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
在中国办理涉外离婚的方式:一般需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并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中国内地一方居住地法院起诉主张离婚。
1、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 2、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
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履旅行的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本人没有配偶的证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若是来华留学的外国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登记结婚。涉外的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据,合法登记的婚姻,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法定的证件。
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要离婚的,若是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和外国人结婚需要的手续,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
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
中国居民与外国人结婚需要如下手续: 1、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婚姻登记
驻外人员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在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在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的情况下,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