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以下要素会构成传播性病罪: 1、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
传播性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构成传播性病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条件:犯罪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条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观条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客体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
我国刑法对传播性病罪的处罚: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是指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
符合以下要件即可判断构成传播性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犯罪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人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构成传播性病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社会管理秩序和疾病防治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关于男性强奸男性的具体罪名,强奸罪的对象特质女性,因此,男性强奸男性应该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论处。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一些方法,强制性的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
如果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私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私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就构成了非法采矿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