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无论赔偿义务机关在什么时间作出赔偿规定,起诉期限的起算点均为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之日,期限为3个月。
行政诉讼中可以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有限制。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请求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 2、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 3、请求变更或者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
申请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其期限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起算的十五日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作出决定的,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