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就是跟总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企业变更名称劳动关系还存在。企业名称变更并不影响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存在劳动关系。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签订该合同的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
如和公司签订了用人协议,相应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纳,工资是由公司进行派发的可适时的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关系是以用工事实
如果公司真的是你的岗位不存在了,那么公司首先是需要和您协商变更的,在无法变更一致的情况下,公司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个时候解除您还需要支付您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的,按照您工作7个月时间
自动离职员工—通知义务当履行所谓自动离职人员,即是指不辞而别或者经向用人单位请假未获准许,自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时间的人员。对于这些人员,有些用人单位既不通知他们上班,也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听之任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就是还与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但是不需要实际工作的,用人单位按照正常的待遇支付薪酬。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首先员工岗位,公司一般是不可以随意进行调整的。因为岗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之后,公司也应该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另外,如果公司确实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进行调岗,则公司是需要和员工协商的,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证明其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