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我国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出资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而劳务至少不是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但是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个人以劳务获得公司赠予的股权而成为公司的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 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
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由提出提出一方承担,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借款人来还。而若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话,就要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至于农村合作社的成员,没有参与贷款的话,就没有义务去偿还贷款。 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 2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具体释义详列如下: 1、这是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 2、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是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投资人应当对个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会被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的责任,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因为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但是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话,则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并不因此而有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 仍需考虑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并不因此而有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仍需考虑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