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中止执行不属于老赖。老赖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而中止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在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执行,这两者是属于不用的情况,老赖是不履
中止执行恢复一般没有期限,一般是在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
执行通知书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六种。《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二条对上述六种送达方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可以查询《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条。
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也是其合法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对于债务人债权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异议但是又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财产被第三人占有,如果第三人是为被执行人的利益而占有的,人民法院可否查封。除查封外,法院还可以扣押、冻结该财产。但是该财产如果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则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它包括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两种。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没有履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并请有关单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措施的凭证,如协助查询存款、协
被执行人不能执行的财产有: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
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是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被执行人是属于案件的当事人,符合执行异议提出的主体要求。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
债权的代位清偿性,为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提供了理论基础,换句话说,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是债的相对性的突破,是基于债权代位权而采取的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当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被执行人常常通过行使对自己债权的处分权,由被执行人的债务人
被纳入被执行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
被执行人的房租收入能执行。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房租收益属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法院可以执行,可以要求房屋承租人直接将房租交给法院,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