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我国的公益诉讼暂分为两种,即环境公益诉讼与消费公益诉讼。而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则以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标志。该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
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方法是: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协商不成的,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权利有: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权利有以下九项: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及信息得到保护权、监督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赔偿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公益诉讼的规定是:消费者协会履行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的公益性职责。
主体是: 1、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经营者,是指为满足消费者的生活需求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组织或法人;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才是可以的。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了专门的保护法。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