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公房居住权可以转让,转让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按其所占
居住权的房子一般不能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根据法律规定,房子设立居住权后,即使居住权人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在房屋内居住。但是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可以的,比如老年人希望居家以房养老,完全可以在卖房时和下家协商,以居住权的保留来冲抵部分购房款,购房人需保证老年人的居住权益,这是我国民法典的特色,行为合法。
可以。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经济适用房居住权不能继承。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无法进行继承。
无产权房可以设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
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
产权房能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房屋产权人自身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