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拘留所超过30天需要当事人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不一定要30天。 三十日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最长期限,加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为37天。适用的犯罪嫌疑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一般情形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若是认为需要逮捕的,要在拘留后的
刑事拘留期限超过三十七天的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强制措施,释放被拘留人,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犯罪人、被告人可要求国家赔偿或者进行申诉。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家属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刑事拘留超过37天不放人,又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属于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申诉或者控告。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公安机关在法定七种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采取刑事拘留,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拘留决定。其中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限为三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七
刑事拘留超过37天不放人,又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属于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申诉或者控告。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不是的。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不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刑事拘留不是必须要30天。刑事拘留只是对应当逮捕的人在申请批准逮捕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并没有固定的期限。可以是一天、两天、三天等。 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期限最长是三十天,加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只有对流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