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行政相对人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服的处理办法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
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肇事者负责,肇事者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承担事故责任的人负责,但一般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不够的由侵权人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者的区别:在法律上的概念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民法上的概念。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举证责任是均等的,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后者的举证责任采取倒置原则,即只有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才能减轻本方的赔偿责任。否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也可以在起诉时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