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范围主要包括: (1)刑事被告人;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 (4)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
1.一般情况下,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告知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有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不是原告而是原告人,是与刑事犯罪的被告人相对称的。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称为原告。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国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国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以下人员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3、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