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商品房交付后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及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装修费、另行租房产生的租金、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的问题,则是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对购房者负责,购房者不可能直接追究施工方责任,所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业主的房子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了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开发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解决方式包括:如果保质期并未届满,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房维修。自行维修的,则开发商承担维修费用。如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对于正常居住产生了严重影响,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房屋的质量问题包括的方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所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
有四种途径:1、协商维修:假设是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要是开发商不积极整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向法院起诉来;2、第三方维修:假设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业主可以找第三方自己维修;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协商和解不成,到消费者协会
房屋在保修期捏出现质量问题应有赔偿。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一般由购房者自行负责,没有赔偿,但因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因屡修屡坏而超过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商品房交付后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及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装修费、另行租房产生的租金、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房屋质量评估由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住房质量问题又称住房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的问题。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并非所有可见的房屋缺陷都是质量缺陷,如小裂缝和非常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缺陷在工程施工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则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所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
房屋有质量问题是可以退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有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的质量监督单位申请进行重新核验。经过核验之后,确属主体的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利进行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
房屋质量有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能退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