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隐瞒怀孕收了彩礼不属于骗婚。法律上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一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但是对于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索要彩
女职工孕期除存在以下情形外,不能被辞退: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
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孕期女职工如果没有过错的,一般不可以被辞退。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随意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即使在怀孕期内也不予保护,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
可以。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只是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即对于“三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
女职工孕期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不得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怀孕女职工被辞退的赔偿主要包括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费用,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正常情况下,公司是不能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发现后不能将其解雇,因为是否怀孕属于员工的隐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辞退怀孕入职员工不合法,但孕妇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除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隐瞒怀孕事实来签订合同,公司一般不可以要回报酬。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也应当如实说明,但是隐瞒怀孕事实并不属于欺诈,劳动合同也并未变为无效,公司需要为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