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用人单位认为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行为。理由是,用人单位这一录用女职工的限制性条件,实际上既是剥夺了怀孕妇女获得劳动的权利,同时又侵犯了妇女的生育权,是违反了妇女权益保护法违法行为,是对怀孕妇女
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不合法,女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是法律赋予女性享有的基本权利,怀孕与否也不是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因此单位如果以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事实而辞退员工,显然是违法的。
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 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职工入职隐瞒怀孕的事实当然是不违法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怀孕不属于“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无需如实告知与说明;2、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歧视或辞退职工,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职
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一、入职隐瞒怀孕是否违法 1、入职隐瞒怀孕不违法。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
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不能因此而予以辞退。该行为并不属于欺诈,不符合过错性辞退的情形,而对于在孕期的员工,公司不能以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与其解约,因此除员工有其他重大的过错外,公司不能辞退该员工。
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 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隐瞒怀孕收了彩礼不属于骗婚。 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所以骗婚是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不是以结婚为目的。所以隐瞒怀孕收了彩礼并不属于骗婚的范围之内。 如果以结婚为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构成
劳动者在入职时隐瞒怀孕不违法,怀孕信息不是必须告知的信息,企业不得以劳动者隐瞒怀孕信息为由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企
怀孕三个月隐瞒入职不违法: 1、入职隐瞒怀孕不违法,怀孕信息不是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的信息; 2、企业不得以劳动者隐瞒怀孕信息为由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3、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发现后不能将其解雇,因为是否怀孕属于员工的隐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