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继承人可以把继承后所继承到的份额给其他继承人,但是不能把继承权给其他继承人。继承的份额由各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不可以。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 2、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
第二继承人不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是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法定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且代位继承是指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放弃可以由其它直系亲属继续继承。
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能转让的。继承上法,非因主
继承人想要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价格此继承权转让给其他人,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之后,那相应的财产或其他会按照规定直接顺位给其他继承人来进行继承,放弃的当事人还要写一份证明书。
代位继承后是可以再转继承的。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