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法律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1.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除斥期间,也称不变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意义在于,督促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
可变更合同的诉讼时效具体如下:合同诉讼期可以变更,但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不能变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
可变更合同有多种,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例如:可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需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适用一年的除斥期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规定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但是,还有一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比较特别,比如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此外,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
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但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
可变更合同起诉时效一般是三年,其中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可变更合同起诉时效最长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