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支付抚养费是义务,探视权是权利,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探视权是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在离婚后享有的经常性探望子女的权利。 探视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使子女在父母离异后也能同时享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以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
离婚后探视权和抚养费能中止。但有前提条件。一般来说,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给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等情形之一出现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抚养费。父或者母探望子女,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不给探视权的。 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能说因为没有行使探视子女的权利,就可以不承担抚养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子女则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两者是没
不能,探视权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权利,不能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而被随便剥夺。所以,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不能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
抚养离婚子女的一方无权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使不支付抚养费也是有探视权的。但是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父母的义务,法院判决之后就必须要支付,否则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己方就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视权。对于抚养费负担,一方不承担履行的义务,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先予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不意味着就没有探视权。也就是说,我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给抚养费的父亲或母亲没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指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审判实践中,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行使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