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时子女遗留下来的遗产,双方不一定能够进行分配。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之后,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来处理遗产: 首先,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来处理遗产; 然后,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 最后,如
单方面提出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问题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首先,单方面提出离婚,并不一定能够离婚成功。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的过程中,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符合两种情况,拆迁房就能分。第一种就是资格,在里面必须有户口没有迁出,因为迁出后就没有资格。第二就是房产,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没有房产,安置回迁房就没有份额。 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在双方离婚后只会给房子的主人。房子在离婚后,已经明确属于一方
婚前买房,婚后房产加名字,离婚分割处理的方式如下: 1、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故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分割的时候并不是简单的夫妻对半分,而是要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的因素,夫妻双方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请求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离婚没有时间限制的,结婚后无论多久都可以离婚。结婚后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自愿离婚的,双方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约定时间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离婚协议事实,予以登记,办理离
房产要被认定为婚前财产,就需要明确房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换句话说,“婚前”这两个字就是指,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得到的财产,难以被认定为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
婚内的房产如果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原则上也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签订协议,私下约定该财产为个人财产的,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另外一方无权分配,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只写了一
房产证结婚加名字后,离婚分配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因为房屋已经确定为婚姻双方共有,双方终止婚姻关系后分割共有房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
净身出户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同意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将自己的财产给与另一方,但净身出户所放弃的财产范围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婚房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
婚前买房,不一定能够算入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置、同时能够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主要是指:1、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已经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需要注意,这时候并不要求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算只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也能够被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