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需要依据具体的起诉事项和起诉标的进行计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公司法》规定,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具体来说,股东可以查阅、复制的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且,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如果被认定为有不正当目的,可以拒绝查阅。股东知
股东知情权包括以下内容: 1、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2、股东复制权,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建议权、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公司信息接
股东拥有知情权的表现有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保障股东知情权的方法,具体如下: 1、股东自营或者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前三年内,通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 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状况的重要手段,是股东权利中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法定知情权”: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如下: (1)查阅公司章程; (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 (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如下: (1)查阅公司章程; (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 (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