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如下: 1、申请离婚需要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同底2寸近期免冠半身单人照片男女各2张,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夫妻本人都到场,结婚证遗失的,需要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具的查档证明; 2、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递交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性材料等。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
协议离婚的,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审
协议离婚的,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审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
登记离婚证需要个人完整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前应当经过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三十日。
离婚登记需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且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查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当事人出具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
1、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证明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 3、如果有孩子需要确定抚养权,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财产或者债务需要划分,则需要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