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当事人因同一原因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承担的民事责任。不真正的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因不同原因对同一债权人承担几项以同一支付为目标的债务。区别在于,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因同一原因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只能因
连带债务的成立要件有: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3.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
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等。
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
连带债务的构成条件: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3)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 (4)债务人之间须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多人清偿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消除。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
具体承担多少需要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债务不是要承担偿还责任。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破产清算时,也不用母公司偿还债务。但是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连带的共同债务能不能转让,要看债权人是否同意债务转让能转让,债务转让第三人无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债权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债务人是可以转让债务的,但并没有规定债务是否为连带的债务的,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应该视为连带的债务也可以转让的。 夫
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是各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独立存在;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的原因而产生,如基于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由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由不同,因此只能选择其一或者是不必要共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