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同居期间一方负债,另一方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因为双方共同生活产生的,则应当共同偿还,一般产生的债务原因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
能。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也就是保证责任的免除。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
根据司法实践,适用公司人格否定制度规则,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人格利用者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即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或法律义务的行为; 2、公司与股东之间或者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分别; 3、当公司的财产不
母公司的债权债务子公司不需要承担。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两者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两者都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且不用对彼此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因此对于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没有义务承担的。但是如果母公司现有财产不足
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债务的区别有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债务人之间有没有意思联络的不同等。不真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偶然产生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
连带债务人要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贷款紧急联系人一般没有连带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贷款担保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公司债务合同上通常是盖有公司公章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连带之债的效力为,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每个债务人均有清楚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同时要求或先后要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债务等。
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连带共同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分别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人;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共同保证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对应的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