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惠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可以享受以下停工留薪期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其
停工留薪期及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具体来说就是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
合理。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
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一般以医疗证明为准,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无法上班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薪留职人员的社保缴纳一般是单位与办理停薪留职人员协商为主,如果单位要求个人全额承担,那就只能自己全额缴纳。社保这一块,只要劳动关系没解除,社保就得交。公司和员工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建议要求员工提前将个人承担部分交至财务。
十级工伤如果在必要的医疗期限内是可以停薪留职的,工资按照之前的标准来发放,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如果已经过了医疗期,则不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只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领取自己伤残等级相应的补偿。十级工伤是最轻级别的工伤,只有1到4级的
复合外伤,有的可以评定为伤残,有的不可以评定伤残,评定伤残的代表医疗终结,没有被定伤残的外伤,如果确需治疗的,可以根据外伤的治疗程度、功能情况,给予适当的医疗时间,外伤不同,病情发展不同,医疗时间也不是固定的。工伤类型包括生活不能正常自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
社平工资是不适用于停工留薪期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职留薪期满的工伤保险待遇会给的。停职留薪期满,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