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陪嫁的东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1、在领结婚证之前,给的陪嫁一般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2、在领证之后给的配件,若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夫妻中一方的赠与,那原则上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陪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陪嫁的东西,如果女方父母赠送是时候表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如果女方父母是在结婚之后赠送的,并且没有表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没登记的,因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女方个人的东西仍然归女方,男方不得要求分割。双方共有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财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
离婚后陪嫁彩礼属于女方的财产,离婚时彩礼归女方。因为离婚时彩礼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已经结婚一般归女方所有,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嫁妆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
陪嫁、彩礼,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山东)中将刘某的陪嫁财产,确认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彩礼需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和之后的婚姻履行与否进行确定,婚前的彩礼,若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有条件赠与,那么当双方已
离婚女方陪嫁钱如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则按照约定处理。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夫妻离婚的,陪嫁的东西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陪嫁的东西一般是婚前女方家人赠与女方的,因此一般应当将嫁妆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陪嫁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此时嫁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如果女方陪嫁的东西是在婚姻登记之前获得的,视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女方陪嫁的东西是在婚姻登记之后取得的,没有特别约定的话,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如果女方陪嫁的东西是在婚姻登记之前获得的,视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女方陪嫁的东西是在婚姻登记之后取得的,没有特别约定的话,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女方陪嫁归女方所有,因为陪嫁是在领证之前女方亲属赠与女方的财产,是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还是归女方。 但如果是在领证之后的陪嫁,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分割。如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如果女方陪嫁的东西是在婚姻登记之前获得的,视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女方陪嫁的东西是在婚姻登记之后取得的,没有特别约定的话,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陪嫁的东西不一定算是共同财产。如果嫁妆是娘家在婚前给女方个人的,那么女方陪嫁的东西应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嫁妆是娘家在婚内赠与女方的,只要夫妻没有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女方陪嫁的东西就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