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3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也应当剥夺其继承权;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与被继承
股东因病或交通意外事故而死亡,其在公司的股份并不是依法消失,股东的所有股份都会通过继承的方式给予它的继承者,继承人也可以依法获取一定的权限,那么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有哪些权限?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
继承人有下列权利: 1、有权接受和放弃继承,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权取得遗产,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从继承开始就获得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遗产,遗产由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果一个继承人要求
继承人享有以下权利: 1、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2、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3、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 4、执行遗嘱的权利; 5、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继承权的特征如下: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平等权利,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平等权利,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平等权利。在同一亲等中,同一继承顺序中,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均有同等的继承权,不因性别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继承一般可以分为两个继承顺序。配偶子女或父母属于第一继承顺序。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属于第二继承顺序。通常情况下,先从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第一继承顺序里的继承人不继承,或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的
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有遗产继承权。
法律对相互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是: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是各自互相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可以继承各自的遗产。
财产继承权的主体有: 1.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