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所有的,若已经办理好房产登记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即使在你们复婚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另行再作约定,仍旧属于你们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都是可以通过订立书面的婚姻财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拆迁房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不具体说明属于一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结婚前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一方或双方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