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应在收到拒绝证书后3日内通知前手。追索权最迟不超过遭拒付后的6个月。再追索权不得超3个月。再追索权又称“代位追索权”,是指被追索人清偿了票据金额、利息以及有关费用后,依据其取得的票据而向其前手继续进行追索的权利。
商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
汇票承兑规则如下: 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担保机构按票面金额 3、作为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必须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改变承兑日期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收款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要第一时间确认真伪。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打电话给开票银行查询。承兑汇票的承诺兑现的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汇票提示付款的方法:按照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 追索权本身的时效:
票据追索权的要件如下: 1、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 2、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 3、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期限。追索权与再追索权,都是关于票据的权利。具体如下: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
追索权的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再追索权的期限:银行承兑汇票再追索权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另外,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