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公司项目部是可以对外签署合同,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民事权利的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果超越了权限并且签订了合同,同时除了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代表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即代表工程项目部签
项目部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项目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如产生民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如果其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
公司项目部能对外签合同。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项目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项目部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无疑是有效的。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项目部由项目承包人指定,专门为某一建
项目部公章可以签合同,只要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势和内容,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是有效的,用项目部的公章签订合同应当在签订之前经过授权或者在签订后进行追认的即为有效。
可以签订合同。 1、项目部可以签订合同,但是需要有企业的授权或者企业的事后追认。 2、未经企业的授权或者企业的事后追认该合同签订行为无效。 3、双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项目部章不可以签合同。项目部不是法人,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而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企业经营离不开法人印章或者公司的公章,项目部章的法律效力不等同于公司的公章,也不能直接代替公司的公章。
签合同不能用项目部章。 第一,签订合同公司盖章的,盖的是合同专用章,没有合同专用章的盖公司公章,合同自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二,合同有效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项目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一个部门,不能代表
原则上,只要是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签名后协议即依法成立,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工程项目部签订合同的效力分为两种情形: 1、合同已经履行或者事后取得承包人的追认,合同有效; 2、合同尚未履行,承包人也不予以追认,则应当分两种情况认定: (1)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则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
有效。只要有相关的授权可以签订合同,实践中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一般针对每个项目成立一个项目部,公司对工程合同都有履行和管理的权利,而每个项目部只是针对其特定的工程来行使职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项目部公章签订,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