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第一,股东出资问题与股权转让是密切联系的,审理股东出资案件,往往会发现股东在变现资产;审理股权转让案件,就会发现股东出资先天不足,给公司存续、新股东加入公司,都埋下了隐患。及时发现股东们的小伎俩,严格依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办事,是解决问题所必
股东会决议重点在于记录通过股东表决的会议内容。股东会决议需要就决议内容作出会议记录,一般需要包括:会议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性质、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需要对决议通过的内容进行列明,最后需要由参与表决的股东签名,并注明决议日期,盖
有效。合同有效与是否是隐名协议无关,若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合同本有效。
该隐形股东是对外转让股权还是对内建议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方便我们更有针对性的为您解答。原则上来说隐名持有股份是一种合同关系只要主体意思真实转让的股权就是有效的。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
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出资人。 显名出资人与隐名出资人之间
股东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名称、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等等。 股东出资协议书的格式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