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公司法》对董事长的产生作出了如下规定: 1、董事会由规定人数的董事组成,而董事会会设立一人担任董事长; 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
独立董事的产生: 1、董事会、监事会、上市公司单独或合并发行的股份1%上述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当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应当就其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
没有董事会的公司是没有董事长的,董事长是由董事会董事推举而来的,公司没有董事会,其总经理就是该公司最高职务,也就不设董事长了。这也是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
公司设立董事会法人能当董事。只要不存在下列情况,公司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
公司法中董事有薪酬,董事的薪酬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有权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有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我国《公司法》中董事会权限具体如下: 1、对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予以决定;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订公司合
《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会权限主要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 2、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4、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限。
公司法中董事会权限有这些: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