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被执行人如果要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如果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则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如果当事人、利害关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法院不一定就拘留被执行人,法院决定拘留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诉讼参与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或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
被执行人无权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主张自己的权利,这被称为执行异议。案外人是指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外的第三人。
执行异议申请应当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程序结束后是不能提出的。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被执行人无权提出执行异议。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 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